記得二十多年前,
母親打掃家裏時發現了一玻璃瓶製咖啡粉,
隨口便說,丟了可惜,等會去買奶精可以泡來喝,
我回說,丟了吧,家人都沒喝咖啡習慣,買了泡了以後還是不常泡,
但母親堅持去買,而且還真的泡了喝。
 
幾天前,我發現家裏冰箱有一盒豆腐快過期,
想丟了可惜,開始構思可以煮什麼來吃,
正好天氣冷,泡菜豆腐鍋應該是不錯的選擇,
就買了煮了吃,結果當然是好吃囉。
 
事後回想,這兩件事,都犯了一件同樣的事,
因為不捨得丟,又花了更多的錢買了更多的東西,
如果咖啡丟了,就不會再買奶精,因為事後真的也沒再泡,
如果豆腐丟了,也不會買了一堆吃的,雖然填飽肚子是件重要的事。
 
意義在於,人常因捨不得而放不下太多的東西,
想說下次還可以用吧,丟了可惜,
只是背後發生的浪費更是驚人,
事隔二十多年,人依然故我,
雖不是什麼大事,
但能做到有捨有得還真不是容易的事。
 
經常聽到一些名人談些過去如何奮鬥奮鬥,
回憶往事是如何付出付出,
真的體認到不須汲汲於名利時,
通常也是兩鬢斑白,失去了親情友情愛情,
那再來談人生經歷,到底是要鼓勵誰?
 
所以,
該放就放,不論任何人事物,
我常說,
如果是東西,放了一年沒動過,丟了吧,
如果是人,對方已經不再留戀,也不曾聯絡,隨它去吧,
如果是名,心若放寬,其實煩惱的事會比較少,
如果是利,這沒幾個人放得掉,就算是宗教也是在掙啊,
既然置之無用,就不要覺得棄之可惜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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